欢迎您,来到广东中旅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您好,请登录 免费注册
  • 联系客服
  • 客服电话
    020-87764321
    20052910353996339.png

    (假日)【轻奢·美食】轻奢游艇 叹帝王蟹宴+龙虾鲍鱼宴 巽寮湾·双月湾·狮子岛 惠州纯玩2天
    零售价¥0价格说明
    • 产品编号:ZLJRLD-CG20260815D
    • 行程天数:2
    • 目的城市: 惠州市 
    • 出发城市: 广东省 
    • 去程交通:汽车
    • 返程交通:汽车
    日期
    请选择日期
    套餐
    总价¥0.00
    收藏
    可选服务:
    • 产品介绍
    • 行程介绍
    • 费用说明
    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打卡网红狮子岛,踏浪赶海,尽享阳光沙滩
    赶海公园自由赶海,大大的沙滩上挖呀挖呀挖~
    体验【轻奢游艇】超高性价比网红双体船
    含1早2正(叹帝王蟹宴+龙虾鲍鱼宴)
    行程介绍

    第一天:集中-天后宫-午餐(帝王蟹宴)-狮子岛-晚餐(龙虾鲍鱼宴)-入住巽寮湾酒店

    早上于指定地点集合,出发前往巽寮湾。抵达后前往游览【天后宫岭南民俗文化商业街】,天后宫是祭拜“海上女神”天后圣母妈祖的场所,始建于明朝。现在的天后宫是在原址上重建的。天后宫岭南民俗文化商业街是集旅游观光、餐饮购物、民俗体验为一体的休闲文化旅游景区,主要包括天后宫祈福区、滨河酒吧街区、特色购物餐饮街区、演艺广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位于商业街中部的天后宫是祭拜“海上女神”太后圣母妈祖的场所,天后宫正殿供奉着天后妈祖、真武大帝、南海观音等众神像,游客可以在此祈福许愿。其中妈祖坐像达 5. 3 米高,是广东省最大的妈祖坐像。围绕着天后宫,在街区里的4个方位分布有四海龙王的浮雕,寓意四海龙王朝圣母,四海升平,风调雨顺。

    12:00 午餐【帝王蟹宴】。随后前往【抖音网红狮子岛】位于惠东半岛双月湾。狮子岛是一块巨大礁石,外形像一头俯卧海边的雄狮。这片神奇的海岸遍布海螺、贝壳,螃蟹、海胆、海星随便抓。因其外形像一头俯卧在海边的雄狮得名,整个狮身礁石寸草不生,唯

    独狮头处郁郁苍苍,大自然赋予的鬼斧神工,使这里的海岸线原始壮美。

    18:00 晚餐(龙虾鲍鱼宴)。随后入住巽寮湾酒店。

     

    第二天:早餐-赶海公园-轻奢游艇-午餐自理-回程

    08:00 享用早餐,后退房。前往巽寮湾赶海公园,趣味赶海遛娃好去处,有一片超大的沙滩,在落潮时去湿漉漉的海滩寻觅小海鲜,很多人会带着铲子和小桶等作案工具,捡拾或挖掘小螃蟹、虾、鱼、螺、花甲等,不但过程有趣、还可转化为美食,具体能收获多少

    就要各凭本事和运气了。

    随后前往体验【轻奢游艇】超高性价比网红双体船,出海费用包含:1名专业船长+1只纯净水。(备注:30分钟只有观光不下海)

    午餐自理后,结束愉快行程,乘车返回温馨家园!

     

    【以上行程时间安排仅供参考,实际按导游当天安排及交通情况为准】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往返交通】:旅游空调大巴,保证一人一正座;请游客听从导游人员安排就坐!
    2.【景点门票】:含行程中首道门票,不含园中园门票。
    3.【用餐标准】:1早2正(不用不退,不占床不含早)
    4.【住 宿】:1晚巽寮湾区域酒店,标双。
    5.【导游服务】: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6.【购 物】:全程无购物点(景区内或有售卖土特产、工艺品、手信店等均不属于我社安排的购物店)。
    7.【赠 品】:矿泉水/人/支
    费用不包含
    1.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旅游费用包含 ”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2.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行程中发生的一切个人开支。
    3.团费按2人安排双人房定价,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游客拼住,客人必须补交相应差房。
    4.不含园中园门票,园中园/电瓶车/缆车须自理,大型活动不享受任何政策优惠。
    5.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在报名时或团队出发前购买。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等。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本产品供应商为:广东陆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L-GD-102321 。为保证游客可如期出发,我社将与其他旅行社共同委托广东陆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组织出发(拼团出发),如客人不接受拼团出发,请报名时以书面形式注明。此团由 广东陆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委派的导游姓名和电话,以及具体车次时间、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一并在出团前派发的出团通知书行程表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退改规则
    确定日期出游后不可更改或取消(除遇不可抗力因素),恕不退款!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
    1.请游客提前15分钟前往集中地点(过时不候,敬请体谅)。导游会于出团前一天晚上20:00前通知客人集合时间地点。如客人提前一天没接到导游电话,务必联系旅行社工作人员;
    2.此线路为散拼团线,45人以上成团,若人数不够45人,我社将提前1天(不含出发当天)通知客人,建议客人改期、改线路或者退团处理,我社将不做合同以外的赔偿;
    3.退团说明:游客接受报名后,如需退团或改期,离出团时间72小时外不收取费用,离出团时间72小内收取35%违约金;离出团时间24小时内收取70%违约金;
    4.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5.旅游车辆严禁超载,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6.本行程为参考旅游行程,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旅行社负责协助解决或退还未产生的门票款,由此产生的其它费用游客自理,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7.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8.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特别提示】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保额的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游客健康状况确认书及旅行社免责条款
    适用游客:(60周岁以上老年游客报名参加国内旅游时填写,作为《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的附件由游客本人签署)
    一、游客情况:
    游客姓名:      身份证号:   
    游客应急联系方式(能随时联系到的亲属):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地址:    
    二、就参加本次旅行本人申明如下:
    1、确认本人健康状况能参加本次旅行;
    2 、 组团旅行社已就下列内容告知本人 ;
    (1)国内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飞机、火车、汽车的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2)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3、同意旅行社如下免责条款:
    即,如因本人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任何影响旅行的问题,需要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额外费用;如因任何原因提前离团,请本人自行购买返程票。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知悉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确认个人健康状况并无不适合本次旅行之事项,并已征得家属(或监护人)及同行亲友对本人参加此次旅游的同意。

    游客签字: 直系亲属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内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甲方(游客)在团队行进过程中,要求乙方(旅行社)提供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等供游客自行自愿自费选择,从而令行程内容更为丰富。
    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请各位游客慎重参加或购买。
    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由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相应已产生或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产生费用增减变化,未产生的费用按扣除已产生或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等费用后把余款退回甲方,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食宿交通等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未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游客必须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乙方处理投诉按游客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内容为依据,投诉期限为行程结束后7天内,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
    (特别说明:客人在意见单上没有投诉或任何意见,行程结束之后却以因当场碍于面子或其他原因不填写等,均不成立理由投诉,我社恕不受理)我社处理投诉仅以客人签署的“游客意见书”为准!
    第五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单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为避免完团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位参团游客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并清晰熟知以上内容完全属于客人在无强迫、无诱导、无威胁的前提下自愿参加,并签字确认并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游客代表签字: 乙方旅行社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其他信息
    游客健康状况确认书及旅行社免责条款

    适用游客:(60周岁以上老年游客报名参加国内旅游时填写,作为《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的附件由游客本人签署)
    一、游客情况:
    游客姓名:      身份证号:   
    游客应急联系方式(能随时联系到的亲属):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地址:    
    二、就参加本次旅行本人申明如下:
    1、确认本人健康状况能参加本次旅行;
    2 、 组团旅行社已就下列内容告知本人 ;
    (1)国内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飞机、火车、汽车的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2)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3、同意旅行社如下免责条款:
    即,如因本人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任何影响旅行的问题,需要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额外费用;如因任何原因提前离团,请本人自行购买返程票。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知悉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确认个人健康状况并无不适合本次旅行之事项,并已征得家属(或监护人)及同行亲友对本人参加此次旅游的同意。


    游客签字: 直系亲属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内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甲方(游客)在团队行进过程中,要求乙方(旅行社)提供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等供游客自行自愿自费选择,从而令行程内容更为丰富。
    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请各位游客慎重参加或购买。
    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由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相应已产生或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产生费用增减变化,未产生的费用按扣除已产生或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等费用后把余款退回甲方,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食宿交通等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未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游客必须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乙方处理投诉按游客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内容为依据,投诉期限为行程结束后7天内,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
    (特别说明:客人在意见单上没有投诉或任何意见,行程结束之后却以因当场碍于面子或其他原因不填写等,均不成立理由投诉,我社恕不受理)我社处理投诉仅以客人签署的“游客意见书”为准!
    第五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单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为避免完团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位参团游客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并清晰熟知以上内容完全属于客人在无强迫、无诱导、无威胁的前提下自愿参加,并签字确认并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游客代表签字: 乙方旅行社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