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邮轮船票、及港务税费(船票包含:2人一间邮轮房费、早午晚餐、24小时茶和咖啡,及船
上提供的免费酒水、政府税、码头税、娱乐服务、船上免费设施设备使用);
2、国际往返经济舱含税机票(可申请升级商务舱,价格实时查询,另外计费);
3、登船前游览及离船后游览;
4、邮轮停靠每个港口的行程中注明的岸上游览;
5、三晚当地四星酒店住宿含早餐;
6、机场至码头接送费用;
7、赠送境外旅游意外保险30万元/人;
8、16人成团配中文领队;
费用不包含
1、客人自行办理护照的费用及申请签证中准备相关材料所需的制作费、手续费、前往签证中心录指纹等产生的交通费等;
2、乘机时行李超重或转机时自行的餐食费用;
3、邮轮上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或WIFI)、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购物等私人消费;
4、邮轮及酒店单房差:单男或单女在无法拼房入住的情况下,需另补房差;
5、邮轮小费17.5 美元/晚/人*21晚=367.5 美元/人(于邮轮上自行支付);
6、境外领队司机导游服务费270美元/人(机场交于领队);
7、报名之日起超过70周岁的旅客需额外缴纳1200元/人,用于购买100万元的旅游意外险;
8、旅游费用包含项目中没有包含的其他费用;
9、美国签证费;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以上为参考行程,我司保留根据邮轮航线、航班、签证及前往国的实时情势,对行程做适当调整之权利,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2、参考行程中对国家、地区的概要性描述,并非确是行程中的游览景点,不能保证参观游览中能未必能面面俱到。参考行程中引用的图片,并非参观游览中按图索骥之实证,不能保证张张具实、全部目睹。
3、船票、机票一旦付费确认,则不能改期、退票、改签、更名。
4、邮轮船票含早中晚三餐,岸上游览午餐不含,敬请自理。
退改规则
1、本产品预定生效后,若取消行程将会扣除相关违约金。
(1)出发前90天以上取消预订,扣除损失费5000元/人;
(2)出发前89-60天取消预订,(含89天)扣除团款30%;
(3)出发前59-30天取消预订,(含59天)扣除团费全款的50%;
(4)出发前29-15天取消预订,(含29天)扣除团费全款的80%;
(5)出发前14天以下取消预订,扣除团费全款的100%;
2、以上扣款日期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
3、所有责罚日期如遇周末及国家假日自动提前至可工作日;
签证材料
1、签证结果
(1)最终签证结果由申请国使领馆决定,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
(2)签证受理地点、受理时间和发放时点由使领馆决定;
2、签证材料
(1)为顺利出签,务请全力配合提供申请签证所需资料;
(2)如使领馆要求增补其他材料,务请全力配合;
3、签证面试
(1)在送签与销签的过程中,使馆有权对客人抽查面试,因面试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客人自理;如被抽查面试,客人必须去领馆配合工作,否则整团客人将被拒签或者护照不能及时从领馆取出,如因客人不配合领馆工作而产生的损失,由该客人承担;
(2)2015年10月12日起,欧洲申根国使馆会要求游客前往签证中心采集指纹,务请提前做好安排并按时抵达,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
4、签证申请受阻或延迟出签
若因游客个人原因导致签证申请受阻或延迟出签,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由委托方或游客本人承担。
5、团签消签
(1)凡由我司办理团签的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入境中国海关后,须第一时间把护照原件(护照上须盖有此次旅程的出入境海关章,共4个印章)和往返登机牌交还给领队带回使领馆销签。
(2)团体申根签证自交给领队之日起的销签时间约1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效由使领馆决定),若有紧急情况需要提前使用护照,需在出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文件提交于我司,并缴纳加急销签VIP费用给旅行社再转至签证中心,费用依据使领馆的收费标准不同而不同。
(3)若旅客不配合销签,将导致其被列入该使领馆及该使领馆联盟国的黑名单,不仅该旅客未来的出入境将会受到极大影响,而且也将给本团中其他旅客的出入境信誉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4)使领馆有可能抽查本团游客面试销签,请给予配合,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由本游客自理。
(5)若游客不配合销签,由此给我司及其他游客造成的信用、经济等损失的,我司保留起诉及追讨索赔的权利。
6、关于担保函
本公司根据游客递交的申请材料及使领馆要求,将收取担保函,敬请配合。
有关全国联运告知事项
1、国内联运航班及中转酒店的申请以航司的批复为准,受托社对此不做任何保证,如申请未获批准,受托社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2、乌鲁木齐、拉萨、海口、三亚不含国内联运航班及中转酒店的申请,如需国内段机票,价格实时查询,另外计费)。
3、已批复的联运航班务必按顺序乘坐,否则后续机票将无法使用,后果自行承担。
保险信息
有关保险告知事项
1、出行前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建议在出行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和购买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或旅行境外救援保险;
2、旅游意外伤害险或救援险承保范围不包括以下情况,请在购买前咨询相关保险公司;
(1)自身带有的慢性疾病;
(2)参加保险公司认定的高风险项目,如跳伞、滑雪、潜水等;
(3)妊娠、流产等保险公司规定的责任免除项目;
3、70岁以上游客,强烈建议购买高龄保险。
其他信息
有关行李告知事项
1、每人可携带1件寄舱行李(最多不超过23公斤/件,具体依据航司的不同而不同), 加上1件随身携带的行李(最多不超过8公斤);
备注:在机场和免税商店购买的物品, 将计算在您随身携带的行李容限内
2、所有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须以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分别盛载,整齐地放入容量不超过1公升并可再封口的透明胶袋内(15.24公分*22.86公分)或(20公分*17.5公分)。所有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之免税品必须附购买单据;
3、关于最新行李信息,以出发前48小时航空公司公布为准;
4、需带物品:
(1)敬请旅客将所需物品平均放置在两箱行李箱内, 以防其中一件行李遗失或延迟。
(2)建议旅客穿着保暖的衣服:披巾/羊毛衫–船上温度平均约20C;西装及晚礼服–参加船长晚宴需要穿着正式西装;礼服(男士西服领带、皮鞋,女士裙子,皮鞋均可)。
牙膏, 牙刷及拖鞋 – 船上不提供,请自行准备。
水杯、舒适步行鞋 – 用于岸上观光。
雨伞 / 防风外套 – 用于雨天。
请带上少许的感冒用药、肠胃药、创口贴等,以备旅途所需。
所经海域有时风浪较大,可能会出现晕船等不适,建议您携带防止晕车晕船的药品。
吸烟只限于甲板及指定的吸烟区,因安全原因,请勿在房间内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