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团费所含 1.大交通:含广州-喀什往返经济舱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税;
2.当地交通:12人以上安排2+1豪华座椅大巴,12人及以下根据人数安排用车,保证每人一正座,保障舒适安全出行;
3.住宿:行程所列参考酒店1/2标双,受经济发展等客观因素影响,当地酒店与内地地区有所差距;如因特殊节假日、大型政府活动、大型赛事期间,或因游客报名时间太晚等特殊情况导致参考酒店被征用或者无房间,我社将调整至同级酒店入住,敬请谅解;
4.用餐:酒店含早,全程含7早餐8正餐,餐标50,如人数不足十人,将根据实际人数酌情安排用餐(团队餐不用不退),特色餐:鸽子面&鸽子汤,烤包子,羊肉手抓饭,大盘鸡,特别安排价值80/元维族特色晚宴;
5.门票:仅含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必要区间车;
6.导服:中文优秀导游服务(机场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登机手续;10人及以下为司机兼向导,不另安排导游);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费用不包含
团费不含 1.本产品销售价格已享受景区门票优惠政策,不再重复享受特殊证件优惠退费(如学生证、教师证、军官证、老年证、残疾证等证件);
2.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本产品不接受拼房,若一人住宿一间房需补房差:6月出发1500元/人、7-8月出发1800元/人;
3.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行程中不含的餐;购物场所内消费;
4.酒店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不含航空保险及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及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等;
9.行程中的自费选择项目;
10.新疆线路路途遥远,不接受孕妇,年龄范围以外和身体有重疾病的游客报名,如有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发生意外导致损失的,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另外65-68岁老人至少有一位65岁以下成人陪同。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重要提示 1、失信人请勿报名!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人禁止乘坐飞机、高铁!我司机位为全款买断,失信人如有隐瞒造成空占机位,即使没有出票,机票费已产生,取消只退税,此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2、行程中所有赠送项目以及风味特色餐不参加及视为自动放弃,不去不退;
3、报名出票后,临时取消行程,不退任何费用;
4、新疆气候炎热干燥,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太阳帽及雨伞。同时配备清热、解毒的药或冲剂。
5、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保管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
6、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
7、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8、因游客个人行为在旅游行程中主动与司机、导游、其他游客、旅游地居民等个人或群体发生纠纷、语言和肢体冲突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造成者个人承担;行程中发生纠纷后,游客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登(下)飞机(车辆、船只)和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游客旅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及其他非人力可抗拒因素)、游客个人行为和第三方团体或人员(非旅行社及游客个人行为)对游客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损失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责任、索赔、权利主张和诉讼请求,本旅行社不予受理和承自行承担。
9、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台风、暴雨、检修等)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10、此行程所含景点可能需办理边防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办理边防证需要出示本人医学出生证明或者居民户口簿(未携带原件可提供复印件办理),如非第一监护人陪同出行的,需要同步出示监护人委托书原件,请注意!